山西分校

您当前位置:阳泉人事考试 > 事业单位 > 招考公告 > 2020年晋城阳城县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面试成绩公示

2020年晋城阳城县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面试成绩公示

2020-08-05 09:21:45 事业单位考试网 //sx.huatu.com/sydw/ 文章来源:互联网


  【导读】华图山西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互联网发布:2020年晋城阳城县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面试成绩公示更多资讯请关注山西华图微信公众号(shanxiht),山西事业单位培训咨询电话:400-0351-222

招聘公告:2020年晋城阳城县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面试成绩公示
招聘人数:人
报名时间:
山西电话:400-0351-222
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该公告已过公示时间,对该公告内容进行下架处理,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试题练习】

垄断协议分为横向垄断协议和纵向垄断协议,下列哪一垄断协议与其他三项不同?

A.甲市销售额排名前五的手机销售门店召开会议,指定下半年各类手机产品的最低价格

B.乙市四家最大的面包店把全市五十家面包店组织在一起,协议指定采购某品牌面粉

C.丙市七家米粉厂互相约定,各米粉厂只能在划定的区域内销售米粉

D.丁市某电器生产公司和八家电器销售公司约定对外批发电器的销售价格

正确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其中横向垄断协议是指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纵向垄断协议是指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垄断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13条第1款规定,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四)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五)联合抵制交易;(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本法第14条规定,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三)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横向垄断协议即本法第13条规定的情形,是指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的协议,典型的横向垄断协议包括固定价格、限定产量、划分市场、联合抵制等。纵向垄断协议即本法第14条规定的情形,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在同一产业中处于不同阶段而有买卖关系的企业间的垄断协议,典型的纵向垄断协议包括维持转售价格协议和独家销售协议等。
A项中手机销售门店之间属于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他们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协议属于横向垄断协议。
B项中所有的面包店之间属于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他们分割原材料采购市场的协议属于横向垄断协议。
C项中七家米粉厂之间属于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他们的分割销售市场的协议属于横向垄断协议。
D项中电器生产公司与销售公司之间是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的关系,他们之间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的协议属于纵向垄断协议。因此,D项与ABC三项不同。
因此,选择D选项。

(编辑:shijiaxuan)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各地联系方式 华图就在你身边

山西华图11地市学习中心
  • 太原华图
  • 大同华图
  • 朔州华图
  • 忻州华图
  • 阳泉华图
  • 吕梁华图
  • 晋中华图
  • 长治华图
  • 临汾华图
  • 晋城华图
  • 运城华图